大学,学习固然重要,学专业知识,学为人处世之技巧,甚至于学养家糊口之技能,但我认为其最主要的意义在于开启了一扇学生与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学校与社会,学生与社会人之间有着许许多多的差异不同,要能理解这些不同点只能靠自身亲身实践才行,毕竟“纸上得来终觉浅”。而一名高中生,要去体验社会之艰难似乎也不现实,要理解社会之复杂似乎又太年年轻,于是,大学便顺理成章的承当起了这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人的成长是一个缓慢而艰难的过程,在这过程中需要付出很多很多,而能收获多少便只能看自己的悟性了。是以,大学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会有许多荒诞不羁的事情值得回忆,这些所谓的荒诞不羁甚至于是掺了血泪的历史,这是成长之痛,每个人都必要面对,除非你在温室长大。
在大学里,我们开始脱离高考的压力,像野马驰骋疆原,外面的世界像朵带刺的玫瑰在我们身前绽放,诱惑着也考验着。我们开始需要像一个大人一样去迎接世界的臂膀,没有恋爱的人开始学着恋爱,没有抽烟的人开始学着抽烟,没有喝酒的人开始学着喝酒,没有出过远门的开始学着出游,没有经历过生存压力的人开始学着勤工俭学……过程势必精彩,也可能是刺激,但所有的实践到最后的结果都会以欢笑或泪水的形式馈赠于我们。那一路的拼搏与懵懂,跌跌撞撞后的伤痕我们都归之于一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
当然,今天我要说的大学生活肯定不会是那么多泛不边的主题,今天记录的大学生活是一个关于酒的话题。
中国人是活在面子上的民族,而托成面子问题的大多数时候除了金钱便是酒。这个道理我是大学毕业后许多年才懂的,是喝了许多酒后才逐渐明了的。
酒在中国的发展可谓源远流长,其在历史长河中亦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上至王候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对于酒的嗜好似乎全无差别。曹操一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开创了文雅士对酒依赖与寄托的先河。竹林七贤似乎个个嗜酒如命;而诗仙李白则言“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唐人甚至封了包括李白在内几大名人为饮中八仙,当时的酒文化可见一斑;连一直活的桃源的五柳先生也不能免俗,在家徒四壁之时仍值得欣喜的是“携幼入室,有酒盈樽”;东坡先生好酒则是世人皆知了,否则何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著名诗句呢?文人喜酒,一方面是为创作之需要,像草圣张旭每每饮酒之后创作之书法必是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其状惊世骇俗。一方面则是失落文人借酒消愁寄托哀思,如柳三变屡试不中之后,意志消沉,流寓杭州、苏州,沉醉于听歌买酒的浪漫生活,终也成为一代词人。
当然,酒的功能绝不仅是文人雅士推杯换盏的玩物,其对历史风云的作用也同样是巨大的。刘邦喜欢喝酒才有了刘邦酒醉斩白蛇的故事,才会有后来大汉帝国;而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手段便又高明得多了,不过其借助的依然是酒。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酒亦一样,能成事之物也必然能坏事,因为酒而失国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商纣王宠信妲己,建酒池肉林,荒淫腐化,终致商朝灭亡,这可能是史上记载的最早的因酒失国的案例了。
由古及近,酒在今天的社交场合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依旧无可替代。周恩来在促进尼克松总统访华的斡旋中,酒在多次起了很大的作用,尼克松总统访华后,茅台酒也伴随着这个历史性的“干杯”而名震世界。今天的商场,酒的作用也毋庸置疑,大抵在谈判桌上僵持不下的问题,在饭桌上可能因为一杯酒而顿时冰雪消融了。在单位接待中,酒更是成了接待必须品,仿似上级喝得多这接待便成功了,喝得少则会让下级感到惴惴不安了。
酒也是朋友聚会之种必不可少的助兴之物,三杯两盏下肚,再内向的人瞬间也变得开朗了起来,再陌生的关系瞬间也变得融洽和谐,朋友之间,面红耳赤,争个酒量之高低,辨个理论之长短也变得非常有趣了起来。要不然,这朋友聚会也就只能像李逵的口头禅了:“真是淡出个鸟来!”
其实,谈了这么多关于酒的问题,只是想要假意证明喝酒是一件身不由己的事情,只是想要告诉大家在当今之社会喝酒是一件必备的技能,而这个技能我是大学练就的。
上大学之前,我是不饮酒的,甚至于是真正的做到滴酒不沾。因为爷爷和父亲都不饮酒,可以说祖上便没有饮酒的习惯,我对酒自然先天性便是不喜好的。隔壁邻居家大叔每每喝醉酒了总会大吵大闹,甚至于殴打妻儿。于是,我对酒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总感觉酒是毒药,一无是处,这种毒药理应避而远之。
上高中的时候,因为在外面租了房,行动要方便一些。便有喜欢喝酒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来我那聚会,他们喝酒,白酒、啤酒都喝,我不反对他们在我那喝酒,但我不喝,哪怕是啤酒,我亦滴酒不沾。那时候,看他们长着和我一般幼稚的脸,喝得面红耳赤,走路亦是东倒西歪,胡言乱语,神智不清,更何谈上课了。那是我对学生喝酒最初的记忆,酒是真不能喝的,尤其是学生。
有些事,迟早会发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喝酒如是。大学生不喝酒的人,可能已是凤毛麟角了。喝酒成了大学生活的一部分,或多或少,无论男女。
我上大学时第一次喝酒是在大一的下学期,2004年的五月,关于喝酒的原因我在另一个故事里曾经有记述,在此不再赘言。那次之后,便是一发不可收拾,从此走上喝酒的不归路。
血气方刚,年轻气盛用来形容刚入学的大学生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那时候喝酒,大多数人都是抱有一种拼的态度,总想比个高低,分个好坏。于是,几乎每一场酒都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
或许是因为开始喝酒的年龄晚,身体器官较为成熟对于酒精的接收程度较好的缘故,我刚开始喝酒的那会儿酒量还可以,至少比起现在的自己来说那时候真是好酒量。然而,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班上的酒坛永远都不会是安份守己的存在。
班里有一楚雄的同学,公认的酒量奇好,是“白酒一斤半,啤酒随便干”的代言人。一日下午没课,此君心血来潮,邀我至其居所吃饭,小酌一杯。下午四点开始,籍着花生、瓜子之类的下酒菜,酒局便开始了。两个人喝酒,规矩简单,就是平着喝,你敬一口,我来一杯,气氛和谐,饮酒品人生。刚开始时,两人都是踩着刹车的,投石问路,先要刺探对手实力。一个多小时过去,其女友已炒好小菜喊吃饭了,两个人才有一瓶酒下肚,自是气定神闲,毫无醉意。继续开第二瓶,在饭桌上推杯换盏,节奏逐渐加快。晚饭毕,那哥们又提出两瓶来,非要每人一瓶,对着喝,总想着不喝的话面子也下不去啊,吃人家的嘴软嘛。于是,半小时,一瓶酒便见底了,此时天还未黑。看那哥们有些不在状态了,便把他扶上床,骑着自行车回去了,那感觉只能用一句诗来形容:“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第二天,那哥们没有来上课,听他女友说在宿舍睡了一天。从此后,名声大噪,再也没有人会公然约着拼酒了。工作后的第四年,我曾在楚雄见过这位同学。四年后大家当然都和上学的时候不太一样了,而自己能和的酒也和大学时不可同日而语了,我被他彻底的喝服了。
当然,穷学生的日子总不可能每天有酒喝的,喝酒的时间毕竟在少数。大二的时候,开始迷恋吉他,跑去琴行找老师学琴。这学琴的日子啊,也是一入琴门深似海,从此自由是路人。从中午一点到晚上七点,每天如此,雷打不动,五六公斤的吉他扛在肩上,刚开始还好,几个小时下来感觉肩膀都要脱臼了。累,往死里累。后来,还约人组了乐队,本就拮据的生活费还得省下来买设备、交学费,那是一段值得回味的清贫日子。那时候,差不多半个月左右,几个人便一起拼点钱,下馆子去好好的吃一顿,喝点酒,放松身心。可能是因为太疲乏的缘故,几个人的酒量都特大,五元八元的酒是买不起了,喝的只能是两元钱一瓶的南充包谷酒。酒虽不贵,酒劲还是不弱的,酒劲上来,几个人都兴奋异常,对于未来便开始有了一种盲目的自信,于是也就有了继续坚持下去的勇气和信心。那段日子,喝了许多的南充包谷酒,那味道我至今难忘。
喝酒必然会醉人,记得乐队的人喝酒醉得最厉害的那一次,是在下马村出租房里。那是一个冬天,气候极冷,练了一天的琴后,并邀约几个人一同去我那煮火锅吃,底料是猪脚,还有一些素菜,当然南充包谷酒是决计不能少的。大冷的天,几个人围着烧煤的火炉,吃得不亦乐乎,那场景就是白居易笔下的“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现实写照了。不记得喝了多少瓶,反正贝司手已经醉得有些晕乎的。本来建议他把自行车停我这,第二天再骑,他非常要骑着回去。贝司手和主唱十一点离开,第二天一问,才知道到校时已经凌晨五点了,两公里的路走了六个小时。用主唱的话来说“他醉得太厉害了,进一步退两步,扶都扶不住,还要管自行车呢……”
大三的时候,宿舍里有小一届的学生搬进来一起住,也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主,没办法,人家是楚雄人。楚雄人喝酒好爽,酒量大是出了名的。才搬进宿舍一个月,酒量便彻底征服了我班那些比他大一届的人。也是在一个阴天,恰逢周五,请了宿舍的人去我去吃饭,其中便有刚那位仁兄。恶战是在所难免,众人欢娱,觥筹交错,席间主角当然是他和我,他是卯足了劲的要证明在喝酒上是一山不容二虎了。酒足饭饱之际看那位仁兄也已面如猪肝,行动不畅,于是便坚持非要送他们下楼,一则出于送客之礼节问题,二来可以证明你醉我醒的状态。送到大门外后,那位仁兄当然已经醉态频生,走路已是飘着的状态了,与他们道别并一再交待其他人一定要安全将其送回去。送别他们后,扶着大门便感觉一阵晕眩,自己其实也是早已喝醉了,只不过是潜意识强撑着,一旦客人离开,这意识放松,人肯定就醉倒了。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那时租住的房间是两室一厅的房,与另一个合租的,房间在三楼。扶着楼梯缓慢的向上行走,总算到得住处门口。出门时没带钥匙,只能“砰砰”敲门,让室友开门。敲了半天都不应,于是边敲边喊,喊了半天才发现室友从楼上直下来将我拉往楼上。原来,刚才我敲的是二楼的门,已经醉到分不清二三楼了。第二周末,前往又喝多了,便睡个懒觉。正午的时候,有人敲门,开门一看竟然是警察。原来昨夜楼下人家失窃,电脑被盗,警察来询问一下有没有听见什么动静。我说,没有。警察随便问了几句便走了,临走时说今明两天最好不要外出,他们要一个个的找人验指纹。我瞬间被吓醒,那失窃的那家刚好是我昨晚敲门的那家人啊,人世间怎会有如此巧合的事?要是指纹验出来,我这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嘛。那两天的日子实在过得煎熬,每时每刻都是提心吊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后来警察再没有登门,更没有做过什么指纹验证了,我那一劫就此逃过了。周一上课的时候,那位仁兄一个劲的恭维我酒量太好,他甘拜下风,他哪知道他走了之后所发生的故事。
喝酒闹出来的笑话自然不在少数,谁的青春不迷惘,谁的年少不轻狂。现在想来,还有那么多的回忆,无论好坏,至少证明那些日子自己活得充实、真实。然,喝酒的笑话固然是欢乐的,惊险刺激之事也必然发生。而这最惊险、最刺激的故事便来自我最好的两位朋友——江和杨。
杨是同一个学校毕业的,从相处到现在已十多年,关系一直非常铁,至今如此。在大学时,他和我一起经历过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也有许多事和酒挂上了关系。大四的时候,杨还在读大二,那时候他迷上了花式调酒,就是那种在空中甩瓶子调酒的方法。那时候,他练花式调酒的痴迷程度正如我大二时学琴一样,时间和精心都在那上面,虽然很苦很累,却也甘之如饴。一日,他过来我那吃饭,席间自然少不了喝酒之事。酒过三巡,杨借着酒兴非要给我表演两个他当天学到的花式技巧。当时练飞的瓶子是一种特制的瓶,重量不是很重,很耐摔,在草地上练习几乎是不会摔破的,价格也菲,一个瓶子差不多要五百块钱。可是我那不是草地,那是室内,有地板砖。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杨的手法自是大打折扣了,甚至于连握瓶子都握不住了,可是他依然坚持要给我表演。“呼呼”甩了几手,“duang”的一声瓶子掉地上摔碎了,五百块就这么摔没了。我急忙打圆场说:“算了,算了,我这地有点滑,不甩了,喝酒喝酒……”杨非不同意,“没事,刚才是不小心,重新再来,给你看看我今天学的动作,相当潇洒。”于是,又从包里拿出第二个瓶来,又凌空甩上了。甩了三五下,“duang”的一声,瓶子又碎了。这时敲门声响起了,房东着急的跑了进来问是什么情况,他听着“乒乒乓乓”的声音还以为打架杀人了。最终,杨在那天没有表演出他新学的手法,瓶却两个都摔碎了。第二天他酒醒了我打电话和他说:“你要是能在那么醉的情况还能甩出个花式来,那你就是真的牛了,下次清醒的时候再表演给我,记住在草地上,草地上!”他最终还是没有牛到那个程度,他最牛的时候拿了个云南省首届调酒师大赛第六名。如今,他并不以调酒为生。
杨的故事将房东吓得不轻,他以为是有生命之危了。而江的故事则将我吓得不轻,因为的确有生命之危了。
江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大学时又刚好在同一个学校,从高中到大学,处了六年,关系自然也较好。故事同样发生在大四的时候。
快要临近毕业的时候,江和同班的女朋友分手了。她女朋友是宣威人。毕业后一个要回云县,一个要回宣威,分手再所难免。读过大学的人都知道,许多爱情在毕业时就被判了死刑。
那天,江来和我借自行车,他要去省旅游学校实习。可能是因为刚才分手,内心比较痛苦的缘故吧,那天他讲了许多话,话的内容我自然记不清了,但至少还记得那是一些悲伤的倾述。两个人边喝边聊,到九点半的时候,刚好喝了一瓶酒。我表示他待会还要骑自行车回学校,酒就不再喝了,他也同意了。他和我大学时很多时间都处在一起,喝酒的次数自然也少不了,彼此都知道对方的酒量,对于平时的他来说一瓶酒那是绝对可以保持清醒的,更何况那晚只喝了半瓶,我以为,他肯定没事。可是,我忘了,人在某些时候,尤其是悲伤的时候。醉会来得比较快。
送他出大门,把自行车给他,自己也便转身关门。就在关上大门的瞬间听到“咕咚”一声闷响,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又开门出去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直接把自己吓了个半死。大门前有一条长约五六米的斜坡,斜坡脚下有一块大石头,江正扑倒在石头上,自行车斜倒在半边。我急忙跑下去,将他的脸翻过来,就看见他的整个脸已经被鲜血染红了,眼睛白白的往上翻。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故,大脑开始“嗡嗡”鸣个不停,心里怕得要死。幸好还没有完全乱了分寸,理智告诉我当务之急是救他,救他性命。
那时候,江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应该是处于休克状态,怎么叫都已叫不答应了。我努力的尝试着将其抬到我身上,但是因为他已经没有知觉了,无法配合。我的努力一次次失败了,我根本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将其弄到我身上来。后来,在两个路人的帮助下,我总算将其背到了身上,江也慢慢开始苏醒,只不过酒醉似乎还没有醒。
我背着他往最近的卫生服务点跑,他脸上的血染红了我的双肩,他依旧昏昏沉沉,将醒未醒。我还是挺佩服我自己的,如此瘦弱的身躯背着一百来斤的人还能以那样的速度冲到诊所,诊所的医生给他止血后告诉我说他摔的挺严重的,他们医不了,让送医院。我又打电话给他宿舍的,人来得也及时,最终也送了医院。
江那一摔,刚好将眼睛磕在石头上,眼睑被砸裂了,去红会医院缝了十八针。江的实习,就因为那四两酒变成了住院一个月。事情最终解决了,江的身体也没有什么大碍,不过每每想起那晚之事,仍让我心有余悸。
现如今,江是云县一中的一名教师,已为人父,不过豪放依旧不减当年。每次回云县,他势必要挤出时间的来陪,而他招待我的首当其充便是酒。每次喝酒,我都会和他约法三章:要么不要骑车来,要么就不要骑车回去,反正喝了酒不能骑车,也不允许开车。
现在回忆起大学的日子,似乎和喝酒总有扯不清的关系,毕竟大学生活教会了我无酒不席的规矩。大学四年,喝了三年的酒,有时候多一些,有时候少一些;有时频率快一些,也时频率缓一些。但无论如何,我是学会了喝酒了,就在大学里。这可能不是什么好事,就目前来说自己喝的酒远比大学时要少得多了,而酒量也比那时候差了太多。可是,即使在今天,酒依然还是得要喝的。就为了朋友之间不扫了别人的兴,不拂了别人的面子,多喝少喝多少要喝,迟醉早醉迟早要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