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行政管理大理教学班行政管理专业作业交流(2024年9月)
各位同学:
我是一班泊知了,来自公路局,下面由我代表一组进行交流。老师今天给大家的问题是一个开放性的大问题,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见解,我仅从公路行业这个小切口交流分享一些心得。交流前我先做个个人申明,今天的交流内容仅只是个人见解,不涉及对相关体制正确与否的评判,也不代表行业改革中的利弊评价。
首先,我交流一下公路行业体制改革中的难点问题。
云南省公路负责省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设置从省公路局至州(市)公路局,再到县上的公路分局,实行垂直管理,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这种体制是全国唯二的两家单位,另外一家是西藏公路局,其余省份都是以公路发展中心命名,不再是垂直管理的体系,承担的职能也不尽相同。这种情况下看,云南公路系统的体制改革相对有典型性,所以今天就从云南公路在体制改革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作为小切口和大家交流。从十年前就开始谈行业改革,虽然过程中也开展了一些工作,行业职能也有过一些转变,但是到如今依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变革。为什么除云南、西藏外的其它省份都完成了行业改革,这支队伍都归地方了,而云南还在维持原有体制呢?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也就是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环境制约了云南公路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一是自然环境的制约。云南大部分地区为山区林地,地势陡峭复杂,公路修建难度大,基础薄弱,通行能力不强。国省干线公路当前还是大多数群众出行的首要选择,在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在几年前尤其凸显。像临沧市、迪庆州、怒江州等部分地区在通高速公路前,对外连接的线路甚至就只有靠几条国省道,一旦这些道路受阻,会造成整个地区对交通瘫痪。(2014年南涧黄土坡桥梁)这和其它路网结构成熟丰富的省份情况不一样,如此重要的交通功能只能由省一级来负责,才能在协调推进,快速快通方面发挥出职能优势。所以,这种职能只能保留在省级,不宜下放地方。
二是社会环境的制约。这里主要提的是经济方面的因素。可能大多数人不知道,公路行业有句话叫做“三分建、七分养”,意思就是公路后期养护的费用其实要比公路前期建设的费用大得多。云南由于地理环境特殊,多以山区公路为主,公路养护成本又要比平原地区大得多、复杂得多。而云南省的经济水平又相对较低,前期的工作重点是大建公路,完善路网结构,对公路养护的投资比重相对较少。少到什么程度呢?云南省公路局全省大约一万名职工,养护着全省两万多公里公路。每年除人员工资基本支出保障外,全省日常养护资金投入约10亿元,这个规模一直保持了近十年,而这个投资规模大约也就是山东省泰安市一个市的投资规模。即使投资不高,但这笔费用如果转移给地方,地方财政可能也吃不消。还有一种比较大的风险,也是几轮讨论中的最大风险点:一旦职能和费用转入地方,以云南省目前的财政情况看,地方财政可能会现出挪用公路养护专项费用的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全省两万多公里公路得不到及时养护,通行质量下降。所以,为了让公路通行得到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的职能还是得由省上统筹。
二、行政职能模糊不清造成机构改革不够深入
一方面是机构设置分合问题。云南公路行业的一次大改革其实在2008年就产生了,当时取消过路费,改收燃油附加费。为了解决收取过路费那些人员(当时叫养征稽查)的归宿,把各公路局(分局)内部的路政部门和人员划转出去,由省政府发文成立了独立的路政部总队,采取和公路系统一样的垂直管理方式,在州市县成立路政支队、大队,单独承担原由公路局内部承担的路政职能。这种改革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剥离和公路产权和养护之间的关系。什么意思呢?公路出现病害由公路局负责修复,但产权是归路政部门,你要是侵占了公路又归路政管。这样的一种管理体制别说是外人,连内部职工都觉得难以分清,这也导致地方政府在于公路打交道的时候也会发生不知道是公路局的职责,还是路政的职责。而现在,要进行行业的改革前提肯定绕不过路政职能的改革问题。怎么改?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改革方案,去年路政名称更换成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其功能定位和模式都没有变。
另一方面是不同类公路中职能交叉的问题。公路养护职责随不同的公路归属由不同的部门负责,高速公路收费,其养护由交投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由省公路局负责;县乡道、农村公路养护又由地方交通局负责。这些公路随着路网的调整升级又会彼此划转移交,在这些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养护职能交叉、职能缺位、越位的问题,难免会产生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养护不到位的问题。
以上这两个方面看,行业的职能定位上,管什么,怎么管,发挥什么作用问题上还是有些问题存在的。当然,体制改革就任重道远了。
其次,我谈一谈关于对策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改善经济环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还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发展,只有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经济发展了,政府有钱了,对公路行业养护的投入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放就乱”的问题,才能解决行业改革中体制、机制、人员的问题。
二是在职能方式的转变上还是要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方面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发展,大量的社会企业在参与公路建设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他们的机构设备、技术理念甚至可能比我们还要先进,政府可以考虑在公路养护中也引入市场机制,将公路行业的职能变养护为监管,发挥社会养护力量的优势,提升公路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理顺职能关系,搞清楚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行业的改革不能简单看成是单纯的机构分合,不能忽视转变职能为基础的原则,要从顶层上确定各机构职能,合理划分各机构的权限,转变运行方式。尤其是对公路路政的管理方面应该有一套成熟的解决方案,避免巡路的管不了路,管路的又不巡路的尴尬发生。